河西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五位一体中国特色、世界水平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新建本科院校进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02号)精神,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校2019年度数据采集工作方案,请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一、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采集2018教学年度数据,即指: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学年)和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自然年)及截止2019年9月30日(时点)的相关数据,具体要求见数据填报指南指标内涵说明。
二、相关工作说明
1.本次数据采集QQ群:158730366(高教国家数据填报群),请各部门确定1名数据填报人员并及时加入工作群。《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和相关填报表格及指标内涵解释等文档由教学评估督导处上传至群共享文件中,欢迎大家就填报时遇到的相关问题在群内进行交流。
2.填报网址统一使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址:http://udb.heec.edu.cn/passport/login.html, 相应职能部门的用户账号及登陆密码由教学评估督导处生成并通知到各部门数据填报人员。
3.数据平台浏览器选择:
建议使用IE10.0以上、谷歌浏览器、Firefox。
三、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和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学习部署阶段(2019年10月10日— 10月11日)
教学评估督导处为相应的职能部门赋予相应表格的访问和填报权限。
各采集单位全面部署河西学院2019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并认真组织学习以下文件:
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2.《河西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3.《河西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填报阶段(2018年10月12日—11月2日)
1.本系统所需录入的数据表中包括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
基础数据表包括:“表 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 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4-1 临床教学基地”、“表 1-5-1 专业基本情况”、“表 1-5-2 专业大类情况”、“表 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 1-6-2 教职工其他信息”、“表 1-6-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 1-6-4 附属医院师资情况”、“表 1-7 本科生基本情况”、“表 1-8-1本科实验场所”、“表 1-8-2科研基地”,基础表格的之间存在数据关联,因此基础数据的录入顺序需按如下关键步骤进行。
教学评估督导处会同院办、人事处、教务处、组织部、国资处等相关部门完成学校基础数据表数据录入。基础数据表录入顺序是表1-3、1-4、1-4-1(10月17日前),表1-5-1(10月22日前)、1-5-2(10月23日前),表1-6-1、1-6-2、1-6-3、1-6-4、1-7、1-8-1、1-8-2(10月25日前),其余数据表可在基础数据录入后(10月26日后)同步录入。
2.各责任部门根据《河西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要求采集填报数据。责任部门将审核无误并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的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职能部门数据录入员在网上系统内填报。(10月27日—11月2日)
3.责任部门按要求填写附件3《河西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责任部门领导进行数据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数据报表上签字后报教学评估督导处。(11月2日)
4.责任部门在11月2日之前向教学评估督导处提交数据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
第三阶段:数据审核、报送阶段(2019年11月3日-8日)
1.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对重要数据进行二审。
2.学校数据采集领导小组对重要数据进行审核。
3.教学评估督导处对数据进行校验修改。
4.所填数据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教学评估督导处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交学校数据。
第四阶段:数据分析、总结阶段(2019年11月9日-11月22日)
1.各相关部门撰写负责采集数据分项分析报告。(11月15日前)
2.教学评估督导处撰写《河西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指标分析报告》。(11月22日前)
四、工作要求
1.各责任部门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工作,部门领导负责数据填报质量。按照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点要求,按时完成阶段工作。
2.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作部门要积极协助,该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责任部门领导负责,责任部门领导审核未通过,不得进行数据录入。
3.数据采集项涉及到的链接地址按照校园网站上的有效地址填写,无效或暂不能提供地址的请及时提交教学评估督导处协调处理。
4.各责任部门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提交时按照“河西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办理验收手续。
5.数据采集工作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填报数据,认真审核数据,保证数据质量,按要求填写《河西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
6.数据采集时要特别注意新的“数据指标内涵解释”,理解后再采集,避免差错。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1)河西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领导小组
组 长:赵凯 张汉燚
副组长:周均发
成 员:王兵 张勇 徐德祯 强梅 顾长兆
(2)河西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小组
组 长:赵柱
副组长:巩晓文 杨彬 王晓虎
成 员: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各二级学院院长
2.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各负责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逐级逐层抓好落实,决不留一点盲区,形成严密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学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采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不能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工作和不能保证数据质量的负责部门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谨防采集工作走过场、出偏差。
六、附件
1.《河西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责任分解表》
2.《河西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